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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南石油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论文抄袭检测暂行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4-02 09:48:20 作者:小逸

继续教育与网络学院: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培养成人本科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实际,特制定《西南石油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抄袭检测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南石油大学

2021年3月29日

 

 

 

 

 

西南石油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论文抄袭检测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培养成人本科学生(含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下同)良好的学术道德,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下同)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精神,结合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抄袭检测(以下简称“检测”)工作,由继续教育与网络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负责。具体职责为:

1、制定和完善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检测实施办法。

2、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包括选定检测系统、设置检测账号、导入拟检测论文学生和指导教师信息,以及系统其它相关设置等。

3、做好检测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必要的系统使用培训。

4、具体安排并组织实施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抄袭检测工作,明确检测的时间和基本要求。

5、对检测过程实行监控与管理,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与分析。

6、受理有关检测结果的申诉、举报,并调查核实情况、出具处理意见。

第三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拟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学生。

第四条  检测时间

从成人高等教育2018级(含)高中起点本科、2020级(含)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开始,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时间安排,当学期应完成毕业论文时检测,逾期不得再行学士学位论文检测。缓做或重做的论文,也不得进行学士学位论文检测。

成人高等教育2017级(含)以前高中起点本科、2019级(含)以前专科起点本科学生,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申请检测。

从2022年1月1日开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时检测,逾期不得再行检测。2021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毕业论文、拟申请学士学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申请检测。

第五条  检测次数与合格标准

学生上传到学院指定的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的学位论文与提交的纸质论文必须一致,检测次数不超过2次。

以学院指定的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的检测结果为准,检测合格标准为:“总文字复制比”R≤30%。R为文字复制比,指被检测毕业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第六条  检测办法

1、各站点上报学生及指导教师相关信息,学院管理员将信息上传检测平台。

2、初查。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登录学院推荐的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初步检测,初步检测不限次数,学生在该系统自行缴纳相应的检测费用。

3、首次检测。在学院推荐的论文检测系统初查结果满意,或者自己认为无需初查的情况下,学生登录学院指定的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在指导教师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首次检测,形成首次“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

首次检测结果达到合格标准时,学生即可取得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反之,教师应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修改论文,在有足够把握时进行第二次检测。

 4、第二次检测。学生再次登录学院指定的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第二次检测,形成第二次“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

第二次检测结果达到合格标准时,学生即可取得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反之,学生不得再行登录学院指定的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不能取得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第七条  学生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申诉。收到申诉后,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论文进行审查后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学生。

第八条  对于在毕业论文检测中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检测结果、用于检测的论文与提交论文不一致等,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对已取得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经查实曾以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检测的,取消其已获得的学士学位。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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