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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考生及各教务老师: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主考院校的安排,192次自考课程免试、转专业及更改考籍工作现已开始,请需要办理的同学尽快联系相应的教务老师。本次转免考等工作将启用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新系统),网址:https://zkk.sceea.cn。为做好本次转免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办理截止时间:
本次转免考、转专业、更改考籍工作截止到2019年9月5日。9月2日截止受理省际转考申请。错过时间的考生就只能在2020年3月申请办理201次自考转专业、更改考籍及课程免试。
二、满足转免考的条件:
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合格证书用于转免计算机应用基础;
2、大学外语四级证书及以上;
3、大小自考考过相同的统考课程;(省内外均可)
4、取得专科毕业证与本科段有相同的课程;
三、转免考需提交的材料:
1、转免考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毕业证、成绩证明共四证的原件、复印件(成绩证明需加盖红章、免考申请表)】按照规定填写转免考申请格式表格。部分材料变动以省上最新通知为准!
四、转免考具体细则
(一)免考类别
1.一类免考:(没有取得毕业证)
①未毕业的专科考试课程转本科课程或未毕业的本科课程转专科课程。
以上两种情况都要求原课程与现需要转免考课程的代码及名称必须相同。
2.二类免考:
①已取得毕业证,需要对现在读专业课程进行转免考。(要求原课程与现需要转免考课程的代码及名称必须相同)
②用教师资格证成绩单(如教育学A、教育心理学A)的合格成绩作转免考。(申请转免考的现课程代码和名称分别为00442教育学(二)和02111教育心理学。)
3.三类免考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非学历证书转相应的自考成绩(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CET证书、PET证书)。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其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上查实,方能按相关规定申请自学考试课程免考。
4.四类免考是指由外省取得的合格成绩转到本省相应的自考成绩中,(具体细则参详第三条)。
(二)转免考材料要求(所有复印材料不得超过两张纸)部分材料变动以省上最新通知为准!
五、关于跨省际之间的转免考的特殊规定
因不少考生外出实习或参加工作的原因,需要出省,这部分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地相同专业同一统考课程的社会型自考(大自考),成绩合格后可以转回四川。
《四类免考转入转出》申请办理课程省际电子转考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四川省省际转考工作,按照全国统一实行省际电子转考要求以及四川省相关要求进行。
(二)需办理省际电子转考的考生,应持有有效二代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和所取得课程的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个人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凡在2016年以后(含2016年)四川省参加自学考试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不得申请办理省际电子转考。
(四)考籍转出的要求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其他原因,需要到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申请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并对本人转出的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上签字。
1、考生应在四川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国考课程合格成绩。
2、考生应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四川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份。
4、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准考证号应准确无误,对应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必须与四川省考籍信息一致。信息不一致的不得转出,应修正信息后再重新办理转考。
5、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6、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四川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不得转出。
7、以下成绩均不得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应用型省考课程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
8、考生在原报考地取得的考试课程合格成绩,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只在原报考地有效,不得转出。
9、属以下情况均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10、考生须亲自办理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附件3)进行笔迹采集。
(五)办理省际电子转考考籍转出需审验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16年以后(含2016)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笔迹采集卡; (附件3)
5、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附件4)。
(六)考籍转入的要求
凡需要转入四川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在四川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1、转入成为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应具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并按四川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继续参加考试。
2、考生外省转入四川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通过全国“省级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四川省在接收转入数据时,根据考生提供四川省准考证号,在数据库中进行比对,基本信息不匹配的,系统将直接退回,考生转入失败。考生须修正信息后,重新办理转考。
4、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应与四川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课码一致,否则不予转入。
5、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四川省不予接收。
6、转考考生应在四川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7、转入考生应在受理免考及省际转考工作结束后的40个工作日,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并领取免考通知单。
8、已在2016年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转入四川省的考生、仍按四川省转免考(四类免试)要求办理课程转免考手续。
(七)办理省际电子转考考籍转入需审验提交的材料(交自考办)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复印件;
3、转出地准考证复印件、课程成绩合格证复印件或发证部门盖鲜章的成绩表原件;
4、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附件5);
5、2016年前成功转入四川省的外籍考生,还应持有外省转入的介绍信。
6、考生转入信息汇总表(模板如下)
其他表格详见附件!
四川省逸升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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