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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考生及各教务老师: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主考院校的安排,182次自考课程免试、转专业及更改考籍工作现已开始,请需要办理的同学尽快联系相应的教务老师。为更好推进此项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办理截止时间:
本次转免考、转专业、更改考籍工作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错过时间的考生就只能在2019年3月申请办理191次自考转专业、更改考籍及课程免试。
二、满足转免考的条件:
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合格证书用于转免计算机应用基础;
2、大学外语四级证书及以上;
3、大小自考考过相同的统考课程;
4、取得专科毕业证与本科段有相同的课程;
三、转免考需提交的材料:
1、转免考材料【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成绩证明共四证的原件、复印件(成绩证明需加盖红章、免考申请表)】一式两份、按照规定填写转免考申请格式表格。
四、转免考具体细则
(一)免考类别
1、一类免考:(没有取得毕业证)
①大自考合格成绩转到相应未通过的小自考成绩。
②未毕业的专科考试课程转本科课程或未毕业的本科课程转专科课程。
以上两种情况都要求原课程与需要转免考课程的代码及名称相同。
2、二类免考:
①已取得毕业证,需要对现在读专业课程进行转免考。(要求原课程与需要转免考课程的代码及名称相同)
②用教师资格证的成绩单(如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成绩作相应的转免考。
3、三类免考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非学历证书转相应的自考成绩(如全
国计算机等级证书、CET证书、PET证书)。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其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 )上查实,方能按相关规定申请自学考试课程免考。
4、四类免考是指由外省取得的合格成绩转到本省相应的自考成绩中。
(二)转免考材料要求(所有复印材料不得超过两张纸)
类别 | 纸质材料 | ||
一类 | 成绩材料(成绩合格证或发证部门盖章的成绩表)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及现准考证复印件、免考申请表 注:三类不需要原准考证 | |
二类 | 成绩材料(成绩合格证或发证部门盖章的成绩表)和毕业证复印件 | ||
三类 | 真实合法的非学历证书复印件(考生签上“本人承诺证书真实合法,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并署名) | ||
四类 | 成绩材料(详见第三条) | ||
五、关于跨省际之间的转免考的特殊规定
因不少考生外出实习或参加工作的原因,需要出省,这部分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地相同专业同一统考课程的社会型自考(大自考),成绩合格后可以转回四川。
附件: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申请办理课程省际电子转考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四川省省际转考工作,按照全国统一实行省际电子转考要求以及四川省相关要求进行。
(二)需办理省际电子转考的考生,应持有有效二代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和所取得课程的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个人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凡在2016年以后(含2016年)四川省参加自学考试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不得申请办理省际电子转考。
(四)考籍转出的要求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其他原因,需要到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申请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并对本人转出的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上签字。
①考生应在四川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国考课程合格成绩。
②考生应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③四川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份。
④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准考证号应准确无误,对应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必须与四川省考籍信息一致。信息不一致的不得转出,应修正信息后再重新办理转考。
⑤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⑥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四川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不得转出。
⑦以下成绩均不得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应用型省考课程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
⑧考生在原报考地取得的考试课程合格成绩,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只在原报考地有效,不得转出。
⑨属以下情况均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⑩、考生须亲自办理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附件3)进行笔迹采集。
(五)办理省际电子转考考籍转出需审验提交的材料
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一式三份;
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2016年以后(含2016)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笔迹采集卡;
⑤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
(六)考籍转入的要求
凡需要转入四川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在四川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①转入成为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应具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并按四川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继续参加考试。
②考生外省转入四川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通过全国“省级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③四川省在接收转入数据时,根据考生提供四川省准考证号,在数据库中进行比对,基本信息不匹配的,系统将直接退回,考生转入失败。考生须修正信息后,重新办理转考。
④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应与四川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课码一致,否则不予转入。
⑤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四川省不予接收。
⑥转考考生应在四川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⑦转入考生应在受理免考及省际转考工作结束后的40个工作日,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并领取免考通知单。
⑧已在2016年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转入四川省的考生、仍按四川省转免考(四类免试)要求办理课程转免考手续。
(七)办理省际电子转考考籍转入需审验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③转出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附件2);
⑤2016年前成功转入四川省的外籍考生,还应持有外省转入的介绍信。
四川省逸升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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